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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了納稅義務人這麼多年,終於第一次有感覺享受到福利

這是新北市居民才有的一項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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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貼對象:設籍本市之孕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依社會救助法審核認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二)孕婦全戶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新臺幣150萬元整

(三)其他經評估有需求者。

二、補貼標準:

符合申請資格之孕婦搭乘指定車隊往返產檢醫療院所,每趟次最高補貼新臺幣200元,最高以產檢20趟次為限。針對區內無健保特約婦產科之孕婦車資補貼部分實支實付。

 

◎應備證件

一、新北市政府『好孕啟程幸福樂活』車資補貼申請表。

二、產檢證明(孕婦健康手冊或診斷證明)。

三、申請人全戶最近3個月戶籍謄本正本1份。

四、申請人全戶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申請方式

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各區域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及社會局掛號郵寄或親送申請。

◎交付方式

公文封

◎處理期限

總期限7天(含區公所2天、社會局5天)

 

 

第一次申請時,沒有附上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所以社會局是以前年的資料審核,並沒有申請通過,他們回覆100年度我的收入有超過150萬元(哪時候這麼有錢的,我怎不知!!!!!!)

心裡實在不甘,覺得明明有繳稅,為何不能享用福利,

我今年才懷孕,當然要以去年的收入審核吧!!!

況且我們夫妻倆也沒有賺那麼多,為何要白放棄,於是兩個人去申請了”101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再重新申請一次,

過程中實在很不爽,區區4000元的乘車卷,(還不是4000元現金,但就是一口氣嚥不下,)

要我們先跑一趟國稅局,再到區公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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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拿到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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